政策加碼中國式PPP的同時,不可忽視風控管理
據媒體報道,財政部正在為中國式PPP準備一個“大禮包”,這個“禮包”當中的PPP基金,目前已經在國務院層面獲得批準,財政部將于6月12日召開基金啟動會。PPP基金是一種旨在從財政層面對PPP項目提供支持的引導基金,規(guī)模大致有幾十億元,全部來自財政資金。
財政部正在緊張籌備的,不僅有PPP基金,還包括PPP項目發(fā)起機制、中介付費機制等一系列政策。其中,“項目發(fā)起機制”解決的是社會資本發(fā)起PPP項目的動力問題,若有社會資本發(fā)起了PPP項目,但最后沒有中標,可以獲得一定的財政補償;而“中介付費機制”則是在鼓勵地方政府使用中介服務,中介費用由上級政府買單。
作為中國新一輪城鎮(zhèn)化建設中的重大改革舉措,PPP近來在我國得到了極大關注。截至2015年年初,中國已有多個省份在建立自己的中介機構名單庫;而財政部PPP中心也準備建立PPP專業(yè)咨詢服務機構庫,供有需要的PPP相關方參考。
據報道,本次發(fā)布的PPP項目共計1043個,總投資1.97萬億元,項目范圍涵蓋水利設施、市政設施、交通設施、公共服務、資源環(huán)境等多個領域。其中,福建有28個PPP試點推薦項目,總投資1478億元;青海推介了80個PPP項目,總投資達1025億元;安徽發(fā)布PPP項目共42個,總投資達710億元。
在地方政府普遍債務高企的當下,中央政府能拿出這么多錢,足以說明其對PPP項目的重視。在過去的二三十年里,雖然我國也曾積極嘗試以PPP模式來發(fā)展基礎設施以及市政公共事業(yè),但由于缺乏健全的法律法規(guī)體系,缺少活躍的金融市場支持,以及在一些早期項目中出現的管理混亂問題,PPP模式在中國并沒有得到良好的發(fā)展,其潛能沒有充分發(fā)揮。
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了 《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決定允許社會資本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城市基礎設施投資和運營,研究建立城市基礎設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機構。
作為落實 “允許社會資本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城市基礎設施投資和運營”改革舉措的第一責任人,財政部從2013年年底即已展開對PPP模式推廣工作的全面部署。不只是財政部,中國PPP模式的另一個主管部門國家發(fā)改委也在今年5月份一口氣推出了80個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建設營運的示范項目,范圍涉及傳統(tǒng)基礎設施、信息基礎設施、清潔能源、油氣、煤化工、石化產業(yè),且項目模式不局限于特許經營。
最為引人注目的,則莫過于特許經營立法工作的重新啟動,《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yè)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已由國家發(fā)改委法規(guī)司制定完成,發(fā)業(yè)內廣泛征求修改意見,并且于2015年1月公開征求意見。
財政部在2014年12月批準成立了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中心,并下發(fā)了首批30個PPP合作示范項目名單和PPP操作指南;國家發(fā)改委同期下發(fā)了關于開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指導意見和通用合同指南。
至此,PPP模式的制度化建設和頂層設計終于正式提上議事日程。如今,大量財政資金的注入,無疑為PPP項目的真正落實提供了有效助力和資金保障。
在筆者看來,除在資金方面的大力支持外,針對PPP項目的一系列風險,我國政府還需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風險管理辦法。在這方面可以借鑒英國、美國、意大利等一些西方國家在PPP項目中的成功經驗,并結合中國實際情況,找到有效的解決方案。
政府最需要做的,就是培養(yǎng)PPP項目需要的管理能力,比如,建立健全相關的PPP法律法規(guī);有效降低項目的政治風險,獲得政治上的、大眾的支持;在建立PPP項目之初就進行潛在風險的分析,在各合作方之間合理地分配風險管理的責任。政策加碼中國式PPP的同時,不可忽視風控管理。